2005年1月19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十版:看法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把护送现金的活交给市场做
浙江五联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 童松青
  南浔警方为5万元以上的现金提取派出警力护送,遭致多方质疑。我认为,从经济学角度看,警力资源是有限的,合理配置警力才是科学的。是否5万元以上的现金提取就必须动用警力?是否存在更需要警力的地方?这点是必须提醒决策者考虑的。从公共财政学角度看,警力应该为公众服务,因为警察的权力来自公众,警察的经费来自税收,无论如何也不能光为个别人服务。
  警察是否决定护送取决于对方是否处于现实危险之中。法律赋予警察的责任是保护公民和法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,假如公民众处于现实危险之中而求助于警方的话,那么警察就应当义无返顾地给予帮助,否则就是渎职。
  护送现金的工作应当交给市场去做,专门的保安公司可以充当这一角色。政府在市场经济中不应该大包大揽,能交给市场去做的,就不应该让政府部门去做。既然市场有需要,就应当允许保安公司从事这项业务。供求双方建立服务关系,由契约去调整他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。